同济大学2012年翻译硕士考研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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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以上者(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具备:1)通过CET四级考试;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3)只可报考相近专业,选择范围参照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5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以上。

  4.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以上。

  5.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报考单独考试者须全部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 4 年(2008年9月 1日前参加工作);

  3.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业务优秀,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

  4.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5.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现场确认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下述“现场确认须知” 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于2011年11 月10日至14日(具体时间请注意我校研招网),到同济大学报名点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其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网报时只能选择同济大学报名点,并到同济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须知

  (1)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原件;

  (2)应届生须持所在学校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历届生须持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资格报名者除上述证件外,还必须验交CET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至少一篇);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另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推荐信》和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并签名、盖章的《专家推荐书》;

  (4)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所)、所报考的专业(专业有说明时必须填写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4、其他说明

  (1)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相关专业的中法班;

  (2)报考“中德学院“的考生,由于中德学院对外语有特别要求,请关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中德学院的通知。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4)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日期

  2012年1月7-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考试地点

  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简章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复试时间为2012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 复试通知由考生凭证件号和准考号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七、录取

  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差额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拟录取的硕士生须与学校(或委托培养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邮局寄送,恕不接受直接领取。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学业奖、助学金制度,对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有专门的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工程管理硕士、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软件工程硕士不纳入培养机制改革体系中),对于纳入资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全部都可以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都可以获得助研的资助,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都可获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得额外的资助。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教学计划培养,毕业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制、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 年(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和翻译硕士2年;风景园林硕士和医学类硕士3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中德学院、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另有语言强化,需时半年。

  九、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十、其它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由于我校院系调整,原设计创意学院、传播与艺术学院现合并为设计与艺术学院,一级学科设计学(130500)中的方向01-06,涵盖原050404设计艺术学,请联系原设计创意学院;方向07-09,涵盖原050401艺术学,请联系原传播与艺术学院。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单位代码:10247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

  邮    编:200092

  电    话:021-65982944

  传    真:021-65988292

  E-mail: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相关学院联系电话

  代码 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区号021) 咨询邮箱

  010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陈老师 65982353

  020 土木工程学院 武老师、朱老师 65980619

  030 机械工程学院 朱老师 69584641

  040 经济与管理学院 朱老师、兀老师 65980790

  MBA中心  65982618

  MPA中心  65982617

  管院工程硕士管理中心  65982108

  05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陆老师 65982696

  06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袁老师 69580112

  080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韩老师 69589503

  现代农业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刘老师 65980149

  090 外国语学院 庄老师 65982980

  090 外国语学院 王老师 65982980

  101 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 丁老师 65981138

  102 数学系 樊老师 65983245

  103 物理系  徐老师 65983380

  104 化学系 陈老师 65982287

  106 声学所 孙玉莉 65981091

  110 医学院 余老师 65983185

  114 口腔医学院 丛老师 66313723

  120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黄老师 69589879

  130 中德学院 施老师 65984964

  140 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  马老师 69582151

  160 生命学院 汤老师 65988653

  170 软件学院 杨老师 69585627

  180 汽车学院 田老师 69589841

  190 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 李老师 65988657

  210 人文学院 沈老师 65984597

  230 体育部 王老师 65986851

  240 法学院 张老师 65980614

  法律硕士中心 保老师 65988363

  250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马老师 65984182

  260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孟老师 65981407

  280设计与艺术学院(设计创意、传播与艺术学院) 含

  原设计创意学院   李老师 65981055

  原传播与艺术学院 刘老师 6958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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