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3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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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在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于1964年创立的,是一所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知名特色大学,是中国外语、翻译、旅游、经贸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隶属北京市教委,主要任务是秉承“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办学理念,立足北京,服务首都,辐射全国,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外事、旅游、经贸、文化等方面的国际性应用型人才。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现拥有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和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权点有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韩国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会计学、企业管理和旅游管理。
  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翻译硕士(MTI) 、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一篇,同时限报本人专科所学或相近专业。无此材料者,不允许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8.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时间:2012年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
  网址:(公网)或(教育网)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
  地点:选择北京考点的考生在我校研究生处现场确认,选择外地考点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 初试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6日,详见《准考证》。
  2. 复试
  (1)复试时间:2013年4月中、下旬,详见《复试通知》。
  (2)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研究生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规则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各院(系)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办法。
  (3)复试以复试组形式进行,复试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多人组成。
  (4)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5)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或旅游管理硕士(MT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具体考试科目在复试时另行通知。
  (6)翻译硕士初试统考科目中不含第二外语,但复试过程中将有第二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考试形式为对话问答。报考英语笔译和英语口译的考生可在二外日语、二外法语、二外德语、二外俄语和二外西班牙语中任选一门参加考试;报考日语笔译和日语口译的考生可在二外英语、二外法语、二外德语、二外俄语和二外西班牙语中任选一门参加考试,入学后考生按照选定的二外语科目参加二外语学习。
  (7)复试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详见《复试通知》)

  五、录取
  1.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方能被录取。
  2. 复试中,凡出现下列情况中任何一种,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有一项成绩不及格;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③体检结果不合格;
  ④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
  3.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按考生初、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4. MBA和MT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原则上只能是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六、学习期限
  2—3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七、接收推荐免试生
  1. 2013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学术型:金融学、国际贸易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国际会议传译方向)、会计学、企业管理和旅游管理;
  专业学位: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
  2. 申请推免生的考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可以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高校,且考生本人已获得推荐资格。
  3. 具体申请程序及方法将于9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八、其它
  1. 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2 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均为水平考试,各语种(第二外语)相当于该语种非专业中级水平。
  3.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4. 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院(系)联系咨询。
  5.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九、咨询方式
  1.我校校园网的网址:;
  具体查询办法:进入我校网站后,在首页左侧上点击“二外招生网”栏目,点击“研究生招生”网页即可查询到相关内容;
  2. 咨询电话:010 — 65778471;
  3. 传真:010—6577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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